矿井火灾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矿井火灾发生后,火势发展迅猛,变化复杂,影响范围广,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资源损失,可能诱发瓦斯爆炸,酿成更大灾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结合我矿井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并遵照执行。
一.井下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
1.煤炭温度较正常区域增高;
2.有火灾的煤油、汽油、松节油味;
3.有烟雾弥漫;
4.火区流出的水温升高;
5.出现燃烧不完全的焦刺味;
6.火区附近的煤壁、支架、密闭、管路等上面挂有水珠;
7.流经火源后的矿井空气中氧气减少,相对温度增高,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浓度增加。
二.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事故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矿井火灾的发生和季节关系不明显,火灾事故的发生取决于火灾三要素同时存在。
三.内因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采煤工作面煤层煤炭自燃主要发生在工作面周围的停采线、联络巷、老巷、上下顺槽至采空区20m纵深范围内,尤其以停采线处最为普遍,主要原因是这些地方丢煤多,丢失木材多,外部漏风严重和措施不力等造成的。随着放顶煤工艺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煤炭丢失多,自燃可能性增强,其主要原因是相邻下一个采面进风顺槽侧,由于扩散通风造成的煤炭自燃,是影响邻面安全回采的主要因素。
切眼、停采线、溜煤眼、老硐室及老火区、巷道高冒处、断层处等以上这些地点是内因火灾防治的重点。
四.外因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外因火灾可以发生在矿井的任何地点,但多发生在井口、井筒、井底车场、机电峒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往往可能酿成恶性的事故,一定条件下还能够引起爆然或者爆炸。据统计,国内外有记载的每次牺牲数十甚至上百人的煤矿重大恶性火灾事故90%属于外因火灾,但外因火灾的燃烧往往发生在可燃物表面,救灾人员能接近火源,如果发现得及时,还是容易扑救的。
五.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A) 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厂三条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B)井下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
C) 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电流、漏电、过负荷和欠压释放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D)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工业广场内的主坪硐、风井井口附近20m内严禁烟火;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E) 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F) 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工具房、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见附件4;所有机电硐室、火药库都必须至少存放0.2m3的灭火砂;必须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并及时更换。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G) 胶带运输机的防滑、防跑偏等防护设施和烟雾报警、自动洒水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六.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A) 井下巷道必须做到设计合理,通风系统稳定、简单,从设计上满足防灭火的要求。不尾随采煤工作面掘进。
B) 实施均压通风措施。工作面停采封闭后及时采取均压措施,使工作面上、下顺槽两密闭的风压差减小,进而减小漏风达到防止向采空区供氧的目的,防止采空区的煤炭自燃。
C) 顺槽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顶煤破碎、冒落区域、地质构造区域,沿空掘进过程中因片帮、躲避硐、联络巷、裂隙等与采空区沟通的区域,必须及时采取喷浆等堵漏措施,并对浮煤进行阻化处理。
D) 加强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要充分利用JSG-8型井下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分析可疑地点的气体成份和温度变化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坚持对采煤工作面实施采后注浆措施,完善注浆系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使用注浆防火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大注浆数量,消除火灾隐患;尤其是工作面开切眼、停采线必须加大注浆量,尽量将其上、下两头三角充实。
F)对工作面推过后、今后不再使用的联络巷及时进行注炉渣充填或者使用固化粉煤灰充填,以确保有效封堵漏风。
G)采用走向水平分层方式布置工作面时,应避免把采区上、下山布置在落差较大的断层附近,避免工作面停采线或开切眼留在上、下山附近。
H) 依据现场条件及自燃发火威胁的区域范围,有针对性地采取注氮、注液态CO2防火措施,依靠氮气、液态CO2压力,以氮气、液态CO2因地置换采空区的氧气,惰化自燃发火威胁区域。
I) 坚持每月排查一次自然发火隐患,对排查出的自然发火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七.矿井火灾处置措施
1.外因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灭火器材或其它可能利用的灭火工具直接灭火。出现外因火灾必须用井下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内因火灾现场如能直接灭火,防止火灾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必须进行直接灭火。
当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从进风侧利用灭火器或者防尘管路灭火。火势无法控制,在场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撤退倒安全地点时跟班人员要清点人数,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2.当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直接灭火无效时,在场人员要立即打开并按规定佩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如因火势严重,退路被阻时,应千方百计穿过火灾地点。如穿过火灾地点难以实现,应坐在支架良好的地方,打开压风管路三通阀门,构筑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抢救。
3.现场人员用水灭火必须注意以下的问题:
(1)要有足够的水量;水量不足不仅难以灭火,而且有可能贻误战机,造成火势发展。
(2)用水灭火时人要占据上风侧工作。水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地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汽伤人。
(3)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以防高温的水蒸汽和烟流返回伤人。
(4)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器设备火灾。不宜扑灭油料火灾。
4.自救器的佩戴注意事项:
(1)戴上自救器后,吸气温度逐渐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决不能因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取下。
(2)化学氧自救器佩戴初期生氧剂放氧速度慢,如条件允许,应缓慢行走,等氧足够呼吸时再加快速度。撤退时最好按每小时4~5km速度行走,呼吸要均匀,千万不要跑。
(3)佩戴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入口水盒降温器,严禁拿下口具往外吐。
(4)在未到达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防有害气体的毒害。
(5)矿井火灾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者风流紊乱,将会扩大事故灾害范围,如此受灾区事故威胁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布的撤离命令之后,有现场跟班人员组织按照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由于佩带自救器之后,灾区人员相互之间无法用语言进行交流。区队现场跟班人员或者班组长要利用肢体语言组织职工进行撤离。撤离时跟班领导(班组长)或者有经验的职工在前,其他职工依次排在其后,按照有效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有时灾区能见度很低,灾区职工可以手牵手进行撤离。切忌职工不服从指挥。撤退时,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首先有组织地向火灾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区,进入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