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安全通道,可能情况下应设计为环形通道,并在施工中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消火栓。消火栓一般设置在消防通道附近,每50m设置一处。消火栓处应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及灭火器具。
3 消火栓处应有明显的标识。消火栓处3m范围内,不得堆置物料或设备,不得停放车辆。
4 本工程设置消防竖管(管径DN100),并随楼层一起升高;每层设两个消火栓,配备水龙带。
5 与消防竖管设施配套的消防泵房,应单独敷设配电线路,其应引自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
6 在施建筑物内不得住人,并不准作仓库使用。
7 在油库、材料库、油漆化学品仓库、木材加工作业区、电(气)焊集中作业区、工地食堂等均须设置至少一组灭火器具。每组灭火器具包括:四支干粉灭火器、三个消防桶、两把消防锹、一把消防钩及砂箱。
8 在灭火器具设置处的3.0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物料。
9 在高低压供电线路下,不得搭设作业棚和生活设施,不得堆放材料和设备器具。
10 用作现场配电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 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11 现场需要动火作业时,责任人应在动火前到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处,办理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并根据动火施工的特点配置灭火器具。
12 现场应建立应急消防组织,明确应急行动的指挥、报警、疏散、灭火、抢救等诸岗位的职责,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并保存记录。
13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
14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现场施工作业,设备、材料堆放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道路。
15 施工中消防管道,设施和其它工程发生冲突时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更改,应及时请示上级和设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16 仓库、现场执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不准设置炉灶,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和蜡烛,不准任意拉电线,不准无关人员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