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矿属突出矿井,根据2010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得知: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1.3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3.86m3/min。突出: 据2011年9月27日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贵州省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C24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得知: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C24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
据2008年3月18日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得知:煤层自燃倾向性均属三类,不易自然。
据2008年3月18日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得知:烂泥田煤矿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第一章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采掘工作面巷道、胶带运输机巷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口房和井下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或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每次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3、井下使用的易燃物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严禁在井下存放。
4、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中央变电所、盘区变电所、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移动变电站、空压机硐室、中央水泵房、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相关位置等位置必须配备灭火器。
6、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对矿井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过程的防火情况,要进行随时和定期检查。
11、对重要防火部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
12、除了正常安全检查以外,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1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做好记录,随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14、消防器材必须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15、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制度,严防丢失。
16、对消防器材,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有明显的消防器材标志。
17、对破坏消防器材的单位和个人,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8、井口信号工(或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人员穿化纤衣服或带火柴、香烟等引火物品入井。
19、应备有灭火器材的地点、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20、井下易燃物(如背板、坑木等)要放在远离电气设备及电缆的地方。
21、井下人员发现火灾后要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并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范围等。
2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3、井下使用和已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定期回收。
24、井下严禁吸烟。
25、对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地点,责任单位应制定严格的防火管理措施。
26、生产单位必须每班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更换;发现没有按规定配置消防材料的地方,必须及时配置。
第二章 防灭火措施
一、井上防火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重要场所,都必须安设消防管路和灭火器。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一)、地面木料场防火措施
1、地面木料场距进风井井口不得小于80m,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地面消防水池必须设置通往木料场的消防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闸阀。
3、要求木料堆放整齐,严格管控生活用火火源,木料场附近严禁烟火。
4、搞好木料场附近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废旧木料、木渣、败树叶等易燃物品,并进行分类集中处理。
5、木料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完当天留下的锯木、碎木渣、废旧木料等,并进行处理。
6、木料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