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 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第(八)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