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规范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电气防火管理规范,按照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2010-11-01实施的《苏州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065-2010)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二、具体检测内容:
(一)、配电设备
1、低压配电室内的线路敷设及灯具安装情况。
2、低压配电柜内断路器、刀开关、互感器等的接点温度、导线连接。
3、配电室电缆的敷设情况。
4、上下级电器间是否匹配。
5、电压、电流指示值是否正常。
6、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有无过热迹象。
7、各部位的接地是否完好无损。
8、电容器组在运行时有无火花、放电等现象。
9、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的异常电流。测量各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
10、配电箱的材质及进出线的方向和是否有保护套。
(二)、配电箱
1、主断路器、主刀开关的上下接点温度,相线、中性线、PE线实际电流。
2、主断路器进出导线的截面积,分支断路器上下接点温度。
3、配电箱的箱体、盘面、箱门材料、安装周围环境、线路敷设方式。
4、异常温度、异常声响等异常情况。
5、配电箱的材质及进出线的护口。
6、电压、电流指示值是否正常。
7、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有无过热迹象。
8、各部位的接地是否完好无损。
9、电容器组在运行时有无火花、放电等现象。
10、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的异常电流。测量各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
11、配电箱近旁是否堆放可燃材料及其他杂物。
(三)、线路敷设
1、明敷布线是否规范。
2、暗敷线路是否穿管。
3、闷顶内的线路敷设。
4、临时线路。
5、线路是否老化、损伤。
6、电气线路是否接触潮湿地面、靠近热源;是否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而不加绝缘子固定。
(四)、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
1、检查灯具电源线的敷设方式,电源线与灯头线或灯具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标准,观察灯具安装情况及周围环境与可燃物的间距,确认装饰结构的类型和构成材料的属性。
2、对于固定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的照明灯具,检查与可燃材料接触面之间有无防火隔热措施,同时观测灯具高温部位与周围可燃物的间距。
3、对于高温灯具首先观测电源线的类型、敷设方式及线路的周围环境,检查导线截面与负荷是否匹配;在达到热稳定工作状态下,测量明敷导线的即时工作温度。
4、检查开关、插座导线的类型、导线截面和敷设。
5、目测面板与专用盒是否紧密,针对其使用性质,建筑结构、装修方式存在差异的不同区域进行认真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