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钢管连接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电力复合脂或导电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
b)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 1 区或 2 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c) 外露丝扣不应过长;
d) 除本质安全电路外,在爆炸性环境内电压为 1000V 以下的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2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密贴。
3 在爆炸性环境 1 区、2 区、20 区、21 区和 22 区的钢管配线,应做好隔离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应装设隔离密封件;
b) 管路通过与其他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c) 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d) 管径为 50mm 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 450mm 以内及每距 15m 处应装设隔离密封件;
e) 易积结冷凝水的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件,排水口应置于下方。
4 隔离密封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隔离密封件的内壁,应无锈蚀、灰尘、油渍;导线在密封件内不得有接头,且导线之间及与密封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均匀;
c)管路通过墙、楼板或地面时,密封件与墙面、楼板或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且此段管路中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
d)密封件内应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
e)粉剂密封填料的包装必须密封。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浇灌时间不得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足。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光滑,并可自行排水。
5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a) 电机的进线口处;
b)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c) 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6 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挠性连接管;
b)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5 倍。
7 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 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8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线工程中的导线、钢管、电缆的型号、规格以及配线方式、线路走向和标高、与其关联电气设备的连接线等,除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外,还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
9 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不得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b) 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c) 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他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50mm;当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距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他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束扎、固定;
d) 所有需要隔离密封的地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e) 本质安全电路的配线应用蓝色导线,接线段子排应带有蓝色的标志;
f) 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进行一点接地;
g) 本质安全电路与其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
10 在非爆炸危险环境中与爆炸危险环境有直接连接的本质安全电路及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 5.2.3.9 中有关规定。
11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