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原因有:
(1)主电保险丝熔断;
(2)因运输振动等原因,使电源或主板损坏。
应对措施:
(1)用万用表检查交流电源输入电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检查主电保险丝是否熔断;
(2)用万用表检查开关电源到主板的电源端子5V、24V输出是否正常(当5V低于4.75V时,传输装置不能启动),从而判定开关电源是否损坏;
(3)若电源正常,则可能主板损坏,需进行更换。若主电保险丝熔断,可更换1个相同规格的保险丝(AC250V,2A)。若电源损坏,需更换电源,但应注意必须保证与原接线一致,同时应防止电池的两根线短路。若主板损坏,可更换主板,应保证所有接线正确,连接器连接正确。
应对方法
及时检查通讯链路连接是否正常、上行通信端口是否选择正确、通信协议号是否选择正确、监控中心号、本机机号是否设置正确。如果采用接线板以太网口通信则需分配正确的静态IP、监控端口等参数,如果采用配接模块通信同样需要配置正确,且上行通信端口选择要正确。
应对方法
及时检查传输装置与火灾报警系统之间的连接线路,接线是否正确,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远程联网功能是否设置正确、联网机号是否设置正确。
可能的原因有:
(1)因长期关机蓄电池未得到及时充电而损坏;
(2)因长期使用,蓄电池未得到定期放电而损坏;
(3)备电保险丝熔断;
(4)开关电源有问题。
应对措施:
(1)用万用表检查电源BT+、BT-两端电压,若低于20V则电池可能损坏,需更换;
(2)若电池电压大于22V,主电开关关掉后可工作几秒~几分钟,则电池容量不足;连续充电48小时后,若仍不正常,则判定电池已损坏;
(3)若蓄电池完好且电压正常,则可能电源有问题。
1)每天应检查传输装置的火灾报警信息接收和传输、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接收和传输、故障报警、自检、消音功能以及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2)传输装置自发货之日起, 3个月内应开机通电,通电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否则蓄电池可能会因长时间得不到充电而损坏。
3)每季度将传输装置切换至备电工作一段时间,使电池放电,然后接通主电,对电池充电。
4)传输装置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长期关机可能会使系统受到损坏。
5)传输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认真记录,将传输装置液晶、指示灯的当前状态以及出现故障时的操作过程记录下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分析故障原因。
6)废弃传输装置时,应拆除装底部的蓄电池,并对其单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