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精细化工企业
是指以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为起始原料,精细深加工而制取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小批量、多品种、附加值高和技术密集的精细化工产品的工厂。
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指有机化工(石油、天然气、煤、生物化工)、无机化工(盐、氟、硅、磷、硫化工)等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生产的初级产品;生物质材料指动植物、微生物等制取的初级产品;最后的“等”,表示其他来源的初级产品,如空气经空分产生的各种初级气体产品等。
表1 精细化工产品分类
关于精细化工产品分类,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DGJ 08-2133将精细化工产品分为十五大类:农药、染料、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颜料、试剂和高纯物、信息用化学品(包括感光材料、磁性材料等能接受电磁波的化学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黏合剂、催化剂和各种助剂、化学药品(原料药)和日用化学品、高分子聚合物中的功能高分子材料(包括功能膜、偏光材料等)、微电子化学品、生物化工制品(生物技术药物、诊断试剂、化学药物)、太阳能光伏光热化学品、新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等。
日本在1990年将精细化工产品分为36类:医药、农药、有机颜料、合成染料、涂料、黏合剂、香料、化妆品、表面活性剂、肥皂和洗涤剂、印刷油墨、有机橡胶助剂、照相感光材料、催化剂、试剂、高分子絮凝剂、石油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纸及纸浆用化学品、塑料添加剂、金属表面处理剂、芳香消臭剂、汽车用化学品、杀菌防霉剂、脂肪酸、稀土化学品、精密陶瓷、功能性高分子、生化制品、酶、增塑剂、稳定剂、混凝土外加剂、健康食品、有机电子材料等。
表1是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DGJ 08的基础上,参照日本1990年精细化工产品分类,并结合我国精细化工产品品种的发展制定的。
表2 精细化工产品分类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