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单位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规程,提升消防控制室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北京消防研究制定了《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试行)。单位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按照“简捷、实战、高效”的原则,实现“快确认、快调集、快启动、快疏散”。
一、快确认
主班副班共同负责确认火情。其中,主班负责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认火情,通知报警点位就近人员在1分钟内到场确认,形成首批灭火力量;副班负责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同步确认火情。
二、快调集
主班负责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副班负责调集本单位应急处置力量,通知微型消防站、技术处置队等自防自救力量携带器材装备在3分钟内到岗处置,形成第二批灭火力量。
三、快启动
主班负责启动消防设施,确认报警区域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启动状态。
四、快疏散
副班负责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利用消防广播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合现场救援力量引导人员快速、有序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