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楼梯设置形式的基本要求
注:
二、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形式与哪些因素有关?
公共建筑中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与建筑的耐火等级高低无直接关系,与建筑楼层的建筑面积大小无关,与该建筑的数个楼层是否可以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也无关, 只与其实际用途或火灾危险性、层数、人员密度和建筑高度等有关。
例如:
一座三级耐火等级的2层商店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为500㎡。尽管该建筑的建筑面积之和为1000㎡,可以按1个防火分区考虑,即如果采用敞开楼梯间并将该楼梯间视为上下楼层的连通开口时,其建筑面积也符合规范要求。但是该建筑为商店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不能因为此商店建筑的面积较小、可以一座建筑按1个防火分区考虑而采用敞开楼梯间,除非该建筑在二层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或有敞开式外廊且其中的疏散楼梯与该外廊直接连通。
一座二级耐火等级的3层旅馆,每层设置了封闭式外廊,每层的建筑面积为800㎡,同样尽管该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小于1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但其疏散楼梯仍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不能采用敞开楼梯间,这是由建筑的功能和用途决定的。
二、裙房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如何界定?
裙房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取决于该裙房是否采用防火墙与高层主体进行了严格的分隔。当主体与裙房之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时,裙房和主体分别考虑各自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当裙房采用其他方式与主体分隔,裙房采用封闭楼梯间。另外,当高层建筑中部分区域设置专门为该区域服务的疏散楼梯时,楼梯间形式可以根据其实际服务的层数或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或用途确定。
三、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的中、小学校教学楼是否一定要采用封闭楼梯间?
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的中、小学校教学楼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可以根据建筑层数、疏散楼梯间的位置等来确定,规范未要求必须采用封闭楼梯间。
四、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公共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内,仅用于一至四层(24m以下)的疏散楼梯是否仍需要采用防烟楼梯间?
在高层建筑中,上部高楼层区域所用疏散楼梯间与下部低楼层区域所用疏散楼梯间全部完全独立设置、互不连通时,该建筑下部低楼层区域的疏散楼梯可以按照其实际服务的楼层数和高度及其功能用途来确定,上部高楼层区域所用疏散楼梯仍需要按其所服务的总建筑高度来确定。
例如,一座一级耐火等级的26层公共建筑,一至三层(楼层标高小于24m)为商店,四至二十六层为办公,商店部分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与办公部分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各自完全独立设置。三层商店的疏散楼梯可为封闭楼梯间,四层及以上各层办公部分应采用防烟楼梯间。